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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纪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海港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10 16:04:42 阅读量:113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区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基层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及省、市的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务院、省政府颁发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机关各部门,各基层党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干部违反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四、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区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它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国家公务员,各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它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情节轻重,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和教育党员遵守纪律的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根据上级政策、法规研究制定纪检、监察的有关规定,参与制定党风廉政制度。

八、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和意见,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清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九、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编报单位构成看,纳入 2019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 1 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基本性质

经费形式

1

中共秦皇岛市海港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行政单位

财政拨款

第二部分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收支总计(含结转和结余)1477.08 万元。与 2018 年度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 54.98 万元?增长 3.8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各项保险,检察院转隶调拨公车运行维护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1456.3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456.32 万元,占 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1467.3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40.6 万元,占 91.36%;项目支出 126.75 万元,占 8.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  2018  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 2019 年度形成的财政拨款收支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本年收入 1456.32 万元,比 2018 年度增加 134.31万元,增长 10.16%,主要是人员变动,调整各项保险,检察院转隶调拨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本年支出 1467.35 万元,增加 86.44万元,增长 6.3%,主要是人员变动,支付补助,抚恤金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52%(如图 4),比年初预算增加 133.02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统筹调整及项目费用增加;本年支出 1467.3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8.86%,比年初预算增加 144.05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人员变动,调整各项保险,检察院转隶调拨公车运行维护费。

(三)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467.35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161.37 万元,占 79.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57.65 万元,占 10.74%;住房保障(类)支出62.9万元,占4.29%;卫生健康类支出85.43万元,占5.82%。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340.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1.7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公用经费 228.8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 17.8 万元,完成预算的 85.37%,较预算减少 6.58 万元,降低 28.46%,主要是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较 2018 年度增加 1.26 万元,增长 7.62%,主要是车辆运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0  万元。本部门 2019 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团组。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8 17.8  万元。本部门2019 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预算减少 3.05 万元,降低 14.63%,主要是车辆保险及维护;较上年增加 1.26 万元,增加 7.62%,主要是车辆保险及维护。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本部门 2019 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费与年初持平;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部门 2019 年度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增加3.05万元,增长14.63%,主要是车辆保险及维护;较上年增加 1.26 万元,增长 7.62%,主要是车辆保险及维护。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0  万元。本部门 2019 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减少 2.27 万元,降低 100%。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3 个,共涉及资金 11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组织对2019 年度纪检监察业务费、廉政建设经费等 3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10 万元。其中,对“纪检监察业务费”“廉政建设经费”等项目分别委托“秦皇岛卓越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存在年初预算时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完整、不够全面,以后从年初预算入手做好绩效指标设定,争取做到完整、全面、科学、细化、量化,做到可评价、可考核。加强单位内控制度的执行,完善支出手续。确保财政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安全、支出用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今年部门决算公开中反映纪工委巡查经费项目及纪检监察业务费项目等 2 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廉政建设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

标纪工委巡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0 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 15 万元,执行数为 15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经费的使用,有效保证了巡查任务的开展;二是本年度完成对 6 个镇、园区、街道,4个区直部门和 1 个国有企业的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完成 2 家单位的“回头看”巡察,并到卢龙县开展交叉巡察;对 130 个村(社区)进行了巡察,累计完成全覆盖总任务的 49%。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办结率 60%;二是巡察经费中办公用品费用占项目资金额度的 81.37%。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快问题线索的办结率;二是加强单位内控制度的执行,节约控制办公用品的使用,完善支出手续。

(2)纪检监察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纪检监察业务费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1 分。全年预算数为 80 万元,执行数为 8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两个为主”。向市纪委上报区管干部线索处置 41 件,立案审查 9 件,会同组织部分提名 3 名街道纪工委书记和 1 名园区纪工委书记,充实了基本力量。圆满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扩容项目工程未履行标手续、未进行决算评审。2、列之不应本单位承担的差旅费。3、支付加班食品,未付发放领取表等。

3、 整改措施及结果应用

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发现单位存在年初预算时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完整、不够全面,不准确,以后从年初预算入手做好绩效指标设定,争取做到完整、全面、科学、细化、量化,做到可评价、可考核。做好年初工作计划并及时完成。确保财政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安全、支出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28.89 万元,比 2018年度减少 150.15 万元,降低 39.61%。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6.9 万元,从采购类型来看,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1.96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4.9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7 辆,比上年减少 3 辆,主要是车辆到期报废。其中,执法执勤用车 7 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 本部门 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收支及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以空表列示。

2.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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