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港区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1-08-05 16:42:40 阅读量:2177
第一部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区监察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十)完成市纪委监委、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分项绩效目标
(一)纪律检查工作
绩效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绩效指标:探索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制约权力运行,保证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二)巡察工作
绩效目标:承担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做好巡视整改督查督办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三轮巡察,完成市委联动巡察。
(三)监察工作
绩效目标:依照法律规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绩效指标:持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向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亮剑。
(四)宣传教育工作
绩效目标: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绩效指标:印制廉政教育书籍2000册/种,拍摄警示教育片1部。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思想教育。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守政治机关定位,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二)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加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日常监督,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保障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优化完善公共基础信息查询平台,积极开展大数据智慧监督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大数据+监督”体系,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和监督方式。
(三)织密制度牢笼。建立海港区区直部门(基层站所)、镇(村)、街道(社区)基层权力配置清单,探索制定海港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方案,做到统筹协调,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抓具体抓深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创新思路、举措和方法,把巡察与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坚持深化边巡边改、集中反馈等做法,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
(五)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严格选人用人标准,统筹干部培养选拔、交流使用,着力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聚焦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推进更高层次和水平的“三转”,持续深入开展“机关大讲堂”、“大学习、大培训、大改进”活动,强化教育培训针对性,提升掌握政策策略、综合分析研判、开展思想工作、收集固定证据等专业素养,培养纪法皆通“专才”。
第二部分
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1.走读谈话室运转资金绩效目标表
2.廉政建设经费绩效目标表
3.区委巡察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表
4.纪检监察办案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5.纪检监察内、外网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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