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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教育工委原副书记、区教育局原局长高洪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01 12:43:05 阅读量:1462

       日前,秦皇岛市海港区纪委对高洪星严重违反党纪问题立案审查;经秦皇岛市监委指定,北戴河区监委对高洪星涉嫌犯罪问题立案调查。

经查,高洪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高洪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目无党纪国法,擅权妄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秦皇岛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高洪星开除党籍处分;由海港区监委给予高洪星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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