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秦皇岛市海港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1 09:24:52 阅读量:654
海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李野、朱浩江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月,李野、朱浩江驾车到深圳出差完成公务后,返程途中,在未向单位请示报告的情况下,私自驾车绕道至李野亲戚家探亲,并至凤凰古城和张家界游玩、住宿。绕道产生的加油费等共计805元在单位核销。2020年5月,海港区纪委分别给予李野、朱浩江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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