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港区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22 10:49:55 阅读量:1783
坚持稳中求进 忠诚履职尽责 为奋力开创新时代海港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海港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3月22日)
敖国强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海港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区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2018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稍后,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冯国林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区纪委与新组建的区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在市委、市纪委坚强领导下,区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旗帜鲜明、担当有力,坚定不移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区纪检监察机构认真贯彻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动全区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为加快推进“一流主城区和沿海经济增长极”进程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践行“两个维护”坚决有力。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头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及时向市纪委和区委请示报告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案件31件。紧紧围绕北部新城建设、老城区改造提升、港城融合、海港经济开发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履职尽责不到位、推进落实不力问题,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加强对换届纪律和选人用人的监督,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共回复廉政意见8169人次。举办“时光的印记——传承红色基因”主题教育展,讲红色故事,倡廉洁文化,参观人数达1.5万余人次。拍摄警示教育片《红线》,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
(二)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区委主动扛起政治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标准,国林书记作为“施工队长”,亲自谋划,协调各方,一线指挥,全面完成监委组建和人员转隶。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实行监督检查和巡察、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在机构、编制、职数“三不增”原则下,实现了机构资源、工作力量向一线倾斜,监督执纪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占比分别达到86.67%、85.14%。推进人员、机构、业务、感情全面融合、深度融合。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严格执行留置措施使用文书、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等,充分运用12种调查措施。探索村级监察员制度,选派村级监察员278人。
(三)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修订《中共海港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出台《中共海港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区委巡察组常规巡察10家单位、专项巡察1家单位,其中第三轮巡察发现“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方面问题103个,提出意见建议33条,移交问题线索11件。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加强督促督办,推动高质量解决问题。以东港镇为试点,探索开展村级巡问工作,护航村级党组织履职尽责。全力配合省委巡视,推动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区纪委监委将巡视整改情况作为督导检查重点,对全区各单位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共发现巡视整改调度机制不完善等四大类36个问题,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把处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作为政治任务,坚持抓进度与保质量并举。区纪委监委克服交办问题线索数量较多、案情复杂、办案力量有限等困难,集中骨干力量,攻坚克难、分类指导、倒排工期,加快推进问题线索办理。截至3月20日,中央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9件已全部办结,采取留置措施1人;九届省委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92件,已办结83件,占总任务量的90.2%,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人;市纪委转办16件,已办结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得到九届省委巡视组的充分肯定。
(四)纠治“四风”工作成效显著。聚焦“四风”突出问题,快查快结、通报曝光、持续发力,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23件,纪律处分44人,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狠刹不正之风,全区开展明察暗访600余次,发现、纠正、查处了一批问题。大力开展狠刹“吃喝风”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五个严禁五个一律”,全年共检查餐饮场所452家次,对72家隐蔽性场所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组织开展吃请报备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活动,全区各单位报备主体均签订了已如实报备和执行报备承诺书。针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1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4人,警示谈话1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搞形式、走过场,重留痕、轻效果,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全年共对11家单位进行了批评,6家单位予以全区通报。
(五)管党治党责任更加夯实。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党纪国法在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入心入脑。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严把信访举报受理关,规范信访举报处置程序,做到快处置、不积压,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493件,均及时进行了妥善处理。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强化日常监督、过程监督、动态监督,全年共谈话函询35件次。建立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基层(联事联片)督导执纪问责工作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注重严肃查处、强化震慑,又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种形态”结构趋于合理。协助区委制定《海港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组织600余名干部开展“两个责任”述职述责述廉,98家单位逐级签订承诺书。排查布防廉政风险点392个,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防控机制。
(六)反腐惩贪力度持续加大。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全区纪检监察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377件,立案审查调查16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43人。对4人采取留置措施,移送检察机关起诉3人。顺利完成市纪委指定办理的市民政局原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张如光案,是海港区使用留置措施查处的第一起案件。严肃查处了石门寨镇原党委书记张波、原镇长孙春民,太阳城商业区原工委书记、管委会原主任王进国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强化案件治本作用,在审查调查中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唤醒被审查调查人入党初心;及时查找制度漏洞,对涉案单位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通报典型案例16起,以案促教促改促建。建立健全“走读式”谈话机制,加快推进乡镇标准化谈话室建设,在全市率先实现监管办真正分离、乡镇标准化谈话室建设全覆盖。
(七)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围绕“一条主线、三条支线”,深化“一案三查”,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形成惩腐打“伞”合力,研判线索57件,立案7人,查结2人,双开2人。全面开展教育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约谈一批重点人员,起底一批问题线索,问责一批违纪人员,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肃查处归提寨小学校长宋铁林工作日中午饮酒、出入娱乐场所,七中教师孔妮娜、王兆斌违规有偿补课等案件。持续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发现问题161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推进“一问责八清理”整改“回头看”,部署开展了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守责任担当,既从严执纪、正风反腐,又树立正确导向,敢于容错纠错,旗帜鲜明为干事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
(八)履职担当能力不断提升。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始终以更严的纪律、更高的标准、更硬的作风,锻造监督执纪铁军。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区纪委监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以务实有效的党建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和“周五大讲堂”等活动,通过邀请专家授课、以案代训、业务培训等方式和网络课堂、机关学习交流群、区委党校、中央纪委北戴河培训中心等平台,加大培训力度,着力增强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等本领。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八个严禁”、问题线索查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和插手干预执纪执法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坚持刀刃向内,不护短,不手软,坚决防止“灯下黑”。
一年来,区纪委监委各项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政治站位明显提高,政治监督明显强化,政治责任明显压实,干部精气神明显提升,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呈现出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良好态势。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有的党组织不担当不作为,管党治党不严,一些重点领域的腐败现象依然易发多发,一些单位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有力。仍然有一些人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甘于被“围猎”,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还很繁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时有发生。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政治站位不高,从政治上认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不足;有的对监督第一职责认识不到位,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有的对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不适应,纪法衔接、法法衔接不够精准;有的担当意识不强,深化“三转”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偏松偏软;有的自我要求不严,作风不实,能力不足,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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