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港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1-19 12:16:44 阅读量:1211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12月3日至12月23日对区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区残联党组坚决贯彻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狠抓整改落实。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区残联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全盘认领,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涉及整改工作的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巡察“问题清单”,分管领导辨析问题、抓实责任,各科室负责人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机关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制定《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
(三)层层压实责任,上下联动发力。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多次召开党组会、调度会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落实、传导整改压力。党组书记对重要工作主动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抓紧协调;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科室整改工作,通过召开会议、个别谈话、督促进度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合力。
(四)注重扩大成果,确保整改成效。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建章立制,认真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漏洞缺失的制度,逐一改进完善,自觉把整改落实的过程转化为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的全过程。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区残联党组提高政治站位,秉承照单全收、立行立改的原则,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改变回应政治巡察的成效。目前,结合区委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8条问题,提出整改措施40条,完成整改问题18条,并对7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履行服务残疾人职责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与单位实际联系不紧密”问题。(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领导带头学。加强对中央、省关于残疾人相关工作、上级残疾人联合会代表会议报告及各类文件的学习研究,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研讨会3次,确保各级文件精神入心入脑。二是组织集中学。党支部通过会议集中学、手机掌上学、网络平台学,组织机关职工按时完成各级文件精神的学习,并认真记录学习笔记,确保各级文件精神吃深吃透。三是进行补学。组织全体党员对2018-2020年中央、省、市残疾人联合会代表会议及省残联全力做好疫情期间有困难残疾人帮扶工作部署文件进行学习研究。四是开展实践学习。组织“红色记忆”教育实践活动,带领党员干部参观板厂峪烈士陵园、长城博物馆,接受红色革命历史教育。五是明确把关程序。明确学习心得、发言材料等重要资料把关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负责、主抓人员和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的要求,对党员干部上交的心得体会等材料进行严格把关,杜绝照搬照抄现象的出现。同时,要求学习心得体会照搬照抄的同志,重新学习十九大会议和“两学一做”活动精神,并重新撰写上交心得体会。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重新组织学习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和区委宣传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通报。上半年共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1次,意识形态讨论会1次。二是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要点统筹推进。三是加强残联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增加扶残助残氛围,将理论学习与残疾人工作更加紧密联系起来,开展“党史伴我行,永远跟党走”专题党课及知识竞赛活动,用实践丰富理论。
3.关于“履行服务残疾人职责有差距”的问题。(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履行残工委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协调主管副区长召开残工委会议。同时草拟《上报2021年残疾人服务工作总结的通知》,督促各残工委成员单位落实服务。二是制定《海港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管理办法》,并印发至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监督落实服务内容。三是结合残疾人动态更新系统数据及残疾人需求,摸清具有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条件和能力的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的底数,分别在石门寨顺城街村、杜庄镇赵庄村、驻操营镇西关村进行了4期实用技术培训,培训残疾人110名;为20名残疾人开展面点制作职业技能培训,共培训残疾人达130名。四是为信访接待室接通配备电话,完善各项便民服务措施。
4.关于“深化残联改革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在20个镇街残联、377个村(社区)全部健全残协组织,选聘419名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并聘用健全人担任残疾人专职委员。二是依托跟踪评审机构通过电话随访、入户走访等形式进行服务回访,回访率达90%。同时,依托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定期入户走访,为残疾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百余份。三是联合区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基层残协的组织建设、岗位职责以及专职委员的教育培训等6项任务,不断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四是通过建立微信公众号、印发残疾人政策指南、走访残疾人家庭、组建专职委员及社区残协微信群等方式,发布各类助残信息40余条,全面宣传我区惠残政策1100余次,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意识不强,抓落实韧劲不足方面
5.关于“为民意识不足,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根据《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残疾人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制定《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协调税务局等单位将既不按规定安置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失信黑名单。同时,每年在审核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企业时,通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等信息平台促进残疾人就业。二是建立《海港区困难残疾人家庭访视制度》,目前已对60名边缘监测户和1名建档立卡户开展居家托养服务,为51名生活困难的残疾人送去慰问物资。
6.关于“纪律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已完成)
整改成效: 一是结合动态更新工作,对全区各级公职人员、医疗系统工作人员持有残疾人证情况进行逐步核查清理。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将2019年外出考察报告及学习心得附到凭证后,杜绝用行政经费发放防疫执勤、慰问物资等情况出现。三是组织工作人员定期深入企业抽查残疾人用工情况,并归档留存。四是针对疫情期间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结余资金,通过补签协议的形式,将结余资金在2020年项目中,以延长康复服务时长的方式使用。针对已停训的残疾儿童结余资金,统筹用于同级别儿童康复训练项目。五是严格按照《海港区残疾人就医惠民工程定点医院协议》,每季度对贫困残疾人住院费用免除情况进行审查。
(三)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7.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细则》,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明晰大额资金使用额度、规范决策主要程序。二是规范记录《党组会议记录簿》,会议记录包含具体讨论事项、班子成员表决意见及理由、决策形式、决策结果和负责落实责任人。三是党组加强对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出现内容不全现象。
8.关于“履行党建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将党建工作计划和总结纳入党组会议研究内容;召开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选举宁云静同志为宣传委员。二是重新修订《“三会一课”制度》,并按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三是要求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中没有提交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的7名党员立即整改,并全部提交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
9.关于“主体责任未压实”的问题。(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党组加强文件出台前的政策评估和文稿把关,按照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的原则,对重要资料文字表述、文字规范等审核把关。二是结合反馈意见,及时修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计划》。三是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并及时整改到位。
10.关于“队伍建设存短板”的问题。(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重新修订《人事任免制度》,目前已完成对中层任职情况排查,并对原岗位任职5年以上的 2名中层人员,进行轮岗意愿调查,目前没有中层人员提出轮岗申请。二是建立《残疾人康复协调员培训制度》,每年定期开展康复协调员培训。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把巡察整改作为新起点,不断巩固并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始终坚守的生命线和立身之本,永葆政治本色。
(二)毫不松懈抓整改。坚持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不放松,党组班子始终掌握巡察整改进展,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三)下大力气建机制。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行制度机制,进一步加以改进完善。
(四)强化责任重担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持之以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贯之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面增强党员干部能力本领,锻造过硬作风,持续提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努力为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1月19日)。联系方式:0335-3550708 (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秦皇岛市海港区西环南路246号 ;邮政编码:066000;电子邮箱: canlian033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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