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港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1-19 12:20:52 阅读量:1315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海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进行了常规巡察。4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海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整改期间,海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全力做好整改落实的各项工作。巡察情况反馈后,海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把巡察组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纳入党工委班子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党工委迅速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李彬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通过集体研究,党工委制定了《海港经济开发区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在方案制定的过程中,一方面对照反馈意见中梳理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次自查自省,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整改原则、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要求整改责任单位做到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六明确”,并要求措施制定务求 “实”“准”“全”,即对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抽丝剥茧,逐条剖析,确保问题查找全部见底;“实”即符合开发区实际,确保整改措施条条管用;“准”即针对问题有的放矢,彻底清除“病灶”。通过开展整改工作,达到对存在问题彻底整改,并坚持即时整改与长期坚持相结合、分步整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快治标的同时,又加大对一些事关长远的共性问题的治本力度,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制度漏洞,防止反弹回潮,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见效。另一方面,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扎实推进长效机制。把整改工作作为园区工作的重中之重,层层压实责任,保证整改进度。整个整改工作由开发区党工委班子牵头抓总,每一条整改事项都分包给主管领导亲自研究、协调督办,由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时上报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环环相扣、步步跟进。层层明权确责,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召开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涉及部门完成的事项交由相关办局限期完成,需要立行立改的必须见成效,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建立相关制度规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各责任办局、各成员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紧跟整改的脚步,真正做到既要找准问题,又要督出成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区委巡察组反馈的3具体问题,已完成3个。整改期间共建立完善制度5项,采取整改措施共63条。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学深悟透做实效果不明显方面
1.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到位”问题。(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根据《海港区关于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学习要求和标准。党工委会议第一议题对未及时传达学习《进一步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的实施方案》的内容进行“补学”。二是将理论学习内容和当前工作进行深度融合,以学习指导工作,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学习检验工作,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用性,夯实理论基础。三是完善宣讲工作安排,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加大对宣讲工作的督导检查,党工委科级领导到所分包村居进行党课宣讲17场次。四是进一步规范设置专题会议记录本,规范集体学习和学习研讨,制定学习计划和季度学习研讨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着力提高学习教育成效。上半年已完成自学20次,集中研讨2次。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职能作用发挥有差距。内设科室部分职责职能交叉、弱化,统筹协调配合不畅,工作落实有差距。”问题。(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投促局针对招商工作积极贯彻区委十届十七次全会决议,落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持续落实“走出去”与“引进来”并重的招商理念,围绕产业链招商模式,打造良好招商引资环境。二是对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庄村征拆工作任务进行统筹推进,由规划建设局主要负责人牵头进行征拆工作。三是组织海港区企业暨制造行业、玻璃行业进园区招商座谈会和实地考察活动。海港经济开发区共召开3次“百家企业进园区”系列座谈活对接活动,对辖区内玻璃产业园、光伏及制造业产业园进行考察对接,通过与企业深入座谈及会后针对性的走访,对我区现阶段玻璃产业及光伏制造业相关企业现状需求及升级发展深入了解,进一步推动了产业聚集发展。赴上海参加光伏产业博览会及中国玻璃博览会,对高端制造及玻璃深加工企业进行拜访并深入沟通,进一步打造开发区玻璃产业深加工及制造业产业聚集发展。四是充分了解企业项目转型升级、扩展项目发展方向和扩大产能方面的发展规划,准确把握利用龙头企业资源优势,利用渠道,深入挖掘,积极寻求合资合作,争取吸引有实力的大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加快培育产业集群,强化产业链招商。五是围绕玻璃深加工产业,智能制造产业等产业集群,结合市、区产业发展及开发区实际,把握政策方向、产业方向、信息流向,谋划一批产业招商项目。六是支持网红经济发展,对接一批直播机构,网红品牌,积极推动网红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针对网红项目进行梳理,针对性对接,搭建网红产业平台,与智慧羽盈等2个项目签约,推进电商产业项目建设。七是严格落实《海港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切实落实好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制度,进一步提高政治责任担当意识;加大环保巡查力度,开展常规巡查和专项检查10次,针对存在问题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深度治理工业企业、严防污染物排放、深化“散乱污”企业治理,加快燃煤锅炉整治,实现清洁取暖。八是规划建设局对施工单位作业车辆苫盖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12次,要求冲洗后方可驶出建筑工地,所经道路进行洒水抑尘,严防扬尘现象。九是严格落实河长制,保洁人员每天对河道进行巡视,河道内垃圾、杂物等得到及时清理,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整改期间辖区4条河流累计清理垃圾等300余立方米。十是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各村通过会议、微信、喇叭、张贴公告、走访入户等形式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指导各村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各项工作的重点,通过农户动手、管委会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党员包户等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开展整治行动,重点解决杂物随意堆放等问题,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十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坚持以群众为主体,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组织和依靠群众搞好卫生维护、设施管护和工作监管,落实“门前三包”,真正让“自己的事自己办”、“自己的家园自己建”成为老百姓的行动自觉和日常习惯。各村建立村庄保洁长效机制,村内垃圾能够每天清理,做到日产日清。村庄环境卫生明显改善,石山村顺利通过省级文明村验收,田家沟村在全区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活动中被评为红榜。今年以来,共组织清理垃圾行动13次,清除垃圾2000余方。十二是修订《海港经济开发区信访工作规程(试行)》,对所有科级干部发放信访接待记录本,定期检查存档。规范信访接待工作,加强信访接待值班工作。压实村党支部主体责任,包村人员、包案人员、村干部要对分包信访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积极下访约访,加强信访条例的宣传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上半年进京赴省上访数仅为1人次。十三是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通过在小区、商超、沿街门店、施工现场、各类企业入口处安放小喇叭广播防疫知识、悬挂条幅等方式,提高居民、村民自身防控重视程度。加大外来人口管控。加大外来人口,特别是境外返秦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秦人员的排查,做好档案整理,精准建档立卡,做到闭环管理。截止目前,海港经济开发区今年1月以来,共排查全国返秦5147人,其中境外返秦35人(全部解除居家观察),中高风险9人(全部解除居家观察)。十四是经济发展局、综合执法队定期对商超和企业、沿街门店、冷链物流及餐饮企业外来人口管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十五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采取不定期暗访方式对各商超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问题。(已完成)
整改成效:6月7日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形成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按照要求把意识形态纳入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工委会议重要议题,常安排、常部署、常调度、常抓不懈,并对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谋划。全面落实并学习《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三清单四办法”,形成工作体系和监督问责机制。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群众意识不够强,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不到位。”问题。(已完成)
整改成效:建立市长热线承办工作从接件、登记、转办、督办、审核、反馈到归档结案制度。做到来件有登记,办理有专人,答复有记录,反馈有存根,环环相扣,确保市热线承办工作的办理规范而高效。
5.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修订《海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开展安全检查20余次。在辖区开展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检查活动,确保辖区各企业应急预案建立到位,应急演练落实到位。二是召开党工委专题会议组织研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同时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知识答题活动。三是密切关注污水处理站运维招标工作,积极协调区城镇办及专业技术人员解决污水站供电问题。经过与海港区城镇办及运维单位钢天科技公司多次沟通协调,现污水处理站已恢复供电,设备正常运行,断电期间未发生污水直排或外溢情况。所欠电费已进入正常拨付程序。目前管委环保所、小高庄村两委及电工均与运维公司沟通顺畅,能及时互通用水用电信息,确保污水处理站安全高效运转。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领导审核不严格。”问题。(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2021年6月份重新制定了《河北秦皇岛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了2018年至今的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集体决策和内部监督机制,完善专项资金审批、安排和单位日常经费使用审批的流程。二是严格财务审核审批管理。坚持先审核后审批原则,严格执行经办人签字、局办领导复核、财务主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复审程序,加大内部财务审核力度。大额支出必须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经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需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的要履行相应报批程序。三是推进单位财务公开。建立健全公开、透明、规范的财务监督机制,按照依法公开、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推行单位财务公开并自觉接受监督。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7.关于“党组织生活质量不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要求,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两位同志已就相关问题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上进行说明。二是将机关党建工作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做到与业务工作和其他工作统筹结合。进一步丰富党组织生活,适时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奉献工作合力。2021年上半年已组织机关党员召开会议3次。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学习,定期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压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管理触角向“末梢”延伸,确保学习计划切实可行、学有实效,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知行合一。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督促村居规范召开党员大会参加人数,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做到会议记录及时、规范、完整。
8.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欠缺。”问题。(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党工委会议和管委会班子会议分别召开。指定专人记录党工委会议记录,保证会议记录规范;对每次会议的议程、内容规范完成,做到事项可存查。二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坚持会议研究,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严格落实会议记录有关规定,做到会议记录及时、规范。三是完善党工委议事规则,已按照相关要求整改落实党工委议事会上末位表态内容。坚持集体领导,做到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做到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9.关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明确主体责任清单,确保主体责任在实际工作中落实。二是党工委进一步加强“三级约谈”工作,注重做好约谈记录、影像资料等档案留存,通过分级约谈,促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自身的职责和使命,形成良好干事氛围。三是实行分级层层约谈机制,党工委书记约谈班子成员和村党组织负责人,班子成员约谈分管的职能部门负责人,重要时间节点召开廉政提醒集体约谈,关键部门和关键人员定期约谈,做好约谈记录,逐级传导压力。四是按照《海港经济开发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了海港经济开发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台账,总结检查指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督导各办局按照意见要求整改。五是修改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和党工委副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履职情况报告,做到每年度的报告都结合实际工作,主题鲜明,重点突出。
10.关于“干部队伍日常管理不严格,制度缺乏刚性约束。”问题。(已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统一规范执行,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党工委及管委会领导班子会议、学习研讨、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细化责任追究,切实以完善制度强化机关管理。二是在机关内部再次下发《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公出制度的通知》,加强对机关干部请销假、公出报备严谨规范执行管理,对未按规定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的人员要严肃批评整改。三是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执行车辆使用办理办法,做到平台派车与车辆使用登记信息一致,车辆使用登记簿及加油卡使用登记表内容再次细化梳理,做到及时、精准做好登记派车,避免发生因日期填写错误等情况再次发生。通过建章立制、常态化明察暗访、“一案三查”、曝光警示等,突出抓好防止反弹工作。四是在进一步完善机关考勤、公出、请销假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对机关工作纪律的抽查检查,对迟到早退、缺勤空岗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纠正。二是建立切实可行的奖惩办法,规范机关干部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精神风貌。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在整改的基础上,杜绝“闯关”思想和懈怠情绪,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防止各类问题反弹回潮,继续推进整改后续工作。
(一)严抓问题整改,确保落实效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多次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长期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重点环节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注重建章立制,打造长效机制。因需整改事项多为持续性工作,必须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并长期坚持,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
(三)跟进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持之以恒抓好主题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1月19日)。联系方式:0335—3556099(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北路68号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邮政编码:066000;电子邮箱:hgjjkfqjjjc@163.com。
分享到:
©中共秦皇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秦皇岛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0517413号